皇叔,请匡扶汉室吧: 第2章 一骑当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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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义从。
    如果刘宇没有听错的话,令这些胡人噤若寒蝉的恐怕就是那只在三国历史上宛若流星一般灿烂的骑兵军队,白马义从!
    轰轰隆隆,像是雷鸣一般的马蹄声撕扯着刘宇的耳膜。这剧烈的声响愈来愈近,僵硬站在原地的他,缓缓转过身去,而后便目睹了这只强迫症患者福音的古代军队。
    从马首到马尾,浑身上下皆是白毛的骏马秩序井然的朝前驱驰,跟胡人的马匹不同,这些白马更像是战马,除了统一配备马鞍,在马的要害部位还披裹着亮白的铠甲。白马义从的士兵,也是清一色的身披一尘不染的银白色甲胄,手中银白弯弓,一个个士气高昂毫无畏惧。
    与其说这是一只装备精良整齐划一的军队,倒不如说是一件宏伟的艺术品。
    跟刚才那些游民散寇相比,简直不在一个等级。
    对于三国历史颇有研究的刘宇记得,这只呼作‘白马义从’的骑兵,真正能力并不在于陷阵拼杀,而是由大汉极端种族主义者,绝对的武斗派,胡人的爸爸,白马将军公孙瓒所调教挑选的善射之士所组成的一只专门对抗游牧民族的轻骑兵。
    有组织的冲刺让白马义从跟互相践踏四散而逃的胡人军队距离很快的拉进到了五百米以内。而这个时候,双腿紧紧夹住马身的‘义从’骑兵们,用力的将弓向上四十五度拉满,然后伴随着统军将军一声令下,一齐朝敌人阵营射出。
    刷刷刷刷!
    金属的箭矢,以一个细微的抛物线弧度强劲飞出,锋利的箭头竟像是子、弹一样,打出爆破的声响。隔得老远的刘宇都能够感觉到空气在震动,而乱箭飞出了七八百米后都没有成为强弩之末,被射中的胡人由于护甲简陋,仅仅只是一块块动物皮甲衔接而成,基本上都是贯穿。
    扑通扑通扑通……
    一看到白马义从就瞬间毫无战意,竟然将后背留给敌人的胡人骑兵就像是劲风过岗后的杂草,一个个的倒下,来不及挣扎便被同伴的马蹄踩死,哀嚎声凄厉的让刘宇觉得毛骨悚然。
    但追击并未停止。
    按照史料的记载,这只白马义从是由胡人的血,更重要的是胡人的白马组建的,所以不对胡人们予以完全的剿灭战争是不会停止的。
    舒服了。
    刘宇生理上依旧很恶心战争,但心理上却能够很快的接受,毕竟这次一边倒的是胡人骑兵们。
    对于这些禽兽,不必有任何的好感,直接侮辱性的称为蛮夷也非常正常,毕竟整个种族都不事生产,那他们怎么样续存呢?
    烧,杀,掳,掠。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对于胡人天然仇恨的白马义从,完全不懂什么叫做穷寇勿追,逮着就是乱鲨。
    而古代的战争比拼的就是集体的士气,一旦整个军队的士气都陨灭了,那就只能够被动的挨打了,就像束手待宰的羊羔一样,任人蹂躏。
    个人的强悍固然重要,但那种一骑当千的存在还是不太现……
    轰!轰!轰!
    连环的爆炸声响从远处传来。
    陷阵之中,一位白马义从的银色单马尾女将,就像是开了无双的战神般,挥动着手中那柄一丈有余的银色长枪,对准骑着马仓皇逃跑的胡人,奋力挑起。伴随着一声击破空气的音爆,被刺起来的胡人直接震飞出十几米远。而这位女将像是不会感觉到疲惫一样,在敌阵的最中央,一次次把胡人击飞到天上。
    尸体扑腾落地的声音甚至都要连贯起来了。
    “太猛了太猛了…”刘宇的世界观被刷新了。
    他完全能够理解这些胡人为什么连抵抗一下都不尝试就直接崩撤卖溜,毕竟在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大多数人都会保持理性。
    虽然这个世界的战斗力强的离谱,但并没有偏离出三国历史的发展,在正史之中的白马义从便是一只会让敌人都高呼万岁的恐怖骑兵。
    虽然后来的确是因为轻敌被鞠义的八百先登所灭,不过白马义从向来都是外战猛如虎,当时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没有不怕这玩意儿的。
    不过,如果说自己现在处在一个有胡人骚扰和白马义从救援的地方……嗯,那应该是幽州。
    而自己又是一个被手下称作‘主公’,并且大概率是从京城赴任到幽州的官员。
    那我是谁呢?
    难顶,穿越的时候只带来了现代社会的常识和记忆,刘宇对于这具身体以及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的归属感。就像是一只刚刚从蛋壳中爬出的雏鸟,面对无边无际的天空一样,紧张,害怕,无可依靠,无数种软弱的情绪疯狂入侵他脆弱的心灵。
    妈的,穿越一点都不像小说写的那么爽!
    “都怪在下勘察不力,让主公深陷险境,赵该……罪当万死!”
    当刘宇被孤身来到这个陌生世界产生的边缘感而不停折磨之时,一位穿着黑色官服头戴精美官帽的大肚子圆脸中年男,啪的一下就跪地了,很快啊。
    刘虞不知道被自己魂穿的这个家伙的身份和性格如何,所以也只能叹息一声:“起来吧。”
    “谢…谢主公!”
    这个文臣模样名叫赵该的中年大叔,蹑手蹑脚的爬起身后,又上气不接下气的喘个不停,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明明这家伙跟自己一样,都是坐着马车逃命的,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累,我的‘侍卫长’可是骑着马一边保护自己一边连斩十几名胡人呢,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啊?
    “主公。”调整好呼吸后,赵该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脏汗,然后汇报道,“援兵应该是辽东长史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不过,看起来不像是专门前来营救的,应该是接到郡县消息有胡人入侵才赶来剿灭的。”
    辽东长史…如果刘宇没有记错的话,在三国时期这个官职应该是属官,边郡地区的长史则是协同郡守执掌军队的戍边‘司令’,是属于具备实权俸禄两千石的官职。
    这个胖胖直呼公孙瓒的名讳,并没有太多礼节上的尊敬,说明他的官职…或者说至少是我的官职是要高于公孙瓒的。
    所以,我应该是郡守以上的大官?
    好烦,我到底是谁!
    刘宇现在很不舒服,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魂穿到了哪个三国人物身上,但又不能够直接去问,这样他们绝对会认为自己在刚才那次马车翻车中撞坏了脑袋,那以后自己还有什么威严开展工作啊。
    继续装,努力的装,等没人的时候,再通过书籍资料好好去了解一下这个劲夫先生肯定不太喜欢的世界。
    将双手揣在官服宽大的衣袖里面,刘宇摆出一个很高的姿态,然后相当镇定的说道:“那要好好嘉奖一下公孙将军了。”
    “就是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就在军队里面。”赵该用手指刮了刮侧脸,凭着自己听到的一些传说描述道,“公孙将军好白马,每逢作战便亲率部队冲杀,手持一把丈八尺的青光大槊…应该很好分辨出来的。”
    丈八……
    一丈2.2米,一丈八尺就是4米。
    骑着马用四米长的槊砍人,这尼玛还是人?!
    刘宇忍住了吐槽,毕竟或许这种兵器在这个时代也只是常规武器。然后,稍稍抬起头,朝着战场望去。
    遗憾的是,并没有见到那个使用夸张武器的凶悍武将。
    在刘宇所能够看到的画面里,最为壮观的就是那位银发单马尾的女将,像是人型核弹一样摧毁胡人阵营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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