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月尽: 6、借花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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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讲完,迟贞不禁感慨,小校的选择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做的。

    自尽以全忠义,他倒是痛快了,可活在世上的父母亲人呢?

    如果她是小校,肯定会带着宝剑归隐山林。

    啸聚一方,做一个山大王岂不更好?

    这次百里阁找到了武圣剑,不知道他们里面,又有谁当得起‘忠义’二字?”

    一切,只有等去了才知道。

    “师父,一共八柄剑,其余七柄呢?有人找到吗?”迟贞好奇地问。

    “大唐平卢淄青节度使,李正己之孙李师古,曾找到过丞相诸葛亮的‘章武剑’,并将其据为己有,改名为‘师古剑’。其他几柄剑则下落不明。”

    迟贞把自己想去试剑大会的意思透露给蒙怀仁,她以为师父不会答应。

    没想到,蒙怀仁都没考虑,直接就同意了,只说让她早点回来。

    他对迟贞向来很宽容,只希望她活得快乐,活得自由自在。

    不要像她母亲。

    夜深了,桌上的杯盘碗碟自有师父收拾,迟贞回到红艳似火的卧室,安然入睡。

    窗棂上停了一只鸟儿,抖动了几下羽毛,也进入了梦乡。

    天一亮,迟贞就去了镇上,把师父同意她去试剑大会的消息告诉崔恪。

    崔恪也没说高兴不高兴,只点了下头,算是听到了。

    在一边的崔命最是明白他家公子的心意:凭空多出了好多天的相处机会,夜里做梦恐怕都能笑醒。

    试剑大会,定于五月初五首试,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

    归州与硖州相距很近,一两日内就可到达,不必急着赶路。

    这段时间,崔恪三人听从迟贞的吩咐,老老实实地待在归州城内养伤,不去招惹是非。

    他们受的大都是皮外伤,没几天就好得差不多了,就是结的痂奇痒无比,忍不住想挠。

    赵人杰怕迟贞找他的麻烦,自初到那天胆战心惊地住了一晚后,第二天一早就收拾行李换地方了。

    客栈第一粗野大嗓门走了,大家都落个清静,没有白天的聒噪,晚上睡觉都安心不少。

    “喏,给你们的!”

    迟贞一上楼就往桌上摆了三个瓷瓶,她基本上隔天就来一次。

    经过十来天的相处,三人的房间她已经来去自由了。

    崔命拿起一瓶,打开盖子嗅了嗅。

    “这是什么?”

    “看你们一天到晚哼哼唧唧,痒得要命,我特意去找师父磨来的。”

    迟贞的话听起来像关心,脸上却一副“你们爱要不要”的样子。

    这几天,崔命也摸清了她的脾性:这个姑娘不熟的时候,要多冷有多冷,一旦熟起来就肆无忌惮,话还特别多;

    若是不小心得罪了她,说出来的话也能噎死人。

    “多谢多谢。”

    崔命也不多说,把瓷瓶收到怀里,以他多年的江湖经验来看,对直人就要更直。

    “多谢姑娘馈赠。”崔恪也拿了一瓶。

    他在迟贞面前还是放不开,做不到像崔命那样应对自如。

    陈四没有伸手,崔命直接拿了药瓶塞到他怀里。

    “多谢迟姑娘”几个字细如蚊呐,迟贞还是听到了。

    自打那日迟贞提醒后,崔恪就一直留意陈四的动静,观察了好些天,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他觉得是迟贞想多了,便歇了心思没有再管。

    让崔恪自己来说,他顶多觉得陈四谨小慎微,太过恪守本分。

    但这是每个家生奴仆自带的,不能以常理度之。

    迟贞照例留在客栈吃晚饭。

    下楼的时候,崔命伸手过来让她搭着走,这是他们关系熟络之后达成的默契。

    自从知道迟贞失明后,崔命这个大老粗就学会关心人了,谁让人家姑娘是他的崇拜对象呢?

    特别是看到迟贞的手,因为常年触摸东西,而撞得伤痕累累的时候,他就控制不住地想伸手。

    每次他一伸手,就看到自家公子的眼中腾起了嫉妒的火焰。

    一看到公子的表情,他就越发放肆,并在心里狂笑:你想搭手,可没机会呢!

    崔恪的确很想搭!

    但是他一见到迟贞,就像老鼠见到猫,畏首畏尾,话也不敢多说。

    每到这种时候,就是他最希望和崔命互换身份的时候。

    崔命不知道,他家公子这样的脾性,是怎么让汴梁的姑娘小姐们,趋之若鹜的?

    南平一到春季就多雨,有时候连下几个月,缠缠绵绵,淅沥不绝。

    白雾沉沉,有时候隔着一栋房子,都看不清对面的人。

    一旦从雾里面穿过,衣衫上就会沾满水珠,不仔细看,就跟上霜了差不多。

    到归州半个月,今天才遇到一个勉勉强强的晴天。

    崔恪约了迟贞在街上闲逛。

    名义上是他约的,其实是崔命找迟贞说的。

    崔命在崔府也好几年了,从没见过自己公子这般怂样。

    他要是回汴梁说,估计都没人相信。

    因为是难得的晴天,街市上很多人赶集,熙熙攘攘的。

    路面还有积水,被众人一踩,黑乎乎的一片。

    崔恪停在了一个首饰档口,以他的生活标准,这样低挡次的档口,他还从来没来过。

    “客官,看点什么?”

    货郎刚到地方,正在把货物一件件地往外摆。

    崔恪看了一溜,全是些质地次等的玉器,没有看的过眼的,遂摇着头想去下一家。

    货郎见状,从货担底下捧出一个描金盒子,摆到桌面上。

    “客官请看,这样宝贝是我在乡下收上来的老物件儿,保证合您眼缘,是正绿色的。”

    他注意到,这位公子方才翻看首饰的时候,只看绿色,其他颜色的东西就算再精美,都不会瞧一眼。

    果然,崔恪一听是绿色就来了兴趣,让货郎打开盖子细看。

    盖子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对翡翠手镯。

    质地透亮,光泽温润,实属上品。与台子上摆放的其他首饰有云泥之别。

    崔恪一眼就相中了,他想送迟贞一件东西,却不知道选什么。

    他本来想去街市上,专门卖首饰的大型店铺里看,迟贞却偏偏爱好市井之气,只愿在路边闲逛。

    他一直不懂,迟贞又看不见,怎么对红色那么执着,但凡能挂在身上的,全是红色。

    所以,他想给迟贞换个颜色。

    这副翡翠手镯,虽比不得迟贞的红玉耳坠,在街上也找不到更好的了,崔恪有意把它买下来。

    问迟贞的意见,她只说很不错,但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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