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的爱人: 第四十一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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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弯腰往书包里放钢笔的孟一楠愣了一下,随即就大踏步走过来,把那叠厚厚的剪报扔进了书桌下面的柜子里。

    然后轻描淡写地说:“想研究一下别人是怎么成功的?”又推着云帆往外面撵,“我房间太小了,你去客厅吧,别在这里呆了。”

    云帆赖着不肯走,被孟一楠推急了,索性往旁边一倒,直接躺在那张散发着淡淡清香的小床上打起滚来,“不,我不走,你个小没良心的,人家巴巴地来给你过生日,你却要撵我滚。伤心,伤心呀……。”

    这时,外面的房门“咣”的一声被人打开了。

    孟一楠心中一紧,赶紧走了出去。

    果然,孟建设又喝迷糊了,摇摇晃晃几乎站都站不稳了。

    眼看着他就要摔倒了,孟一楠赶紧去扶他,没想到老酒鬼不知好歹,扬手就甩了他一巴掌,“拖油瓶,小杂种,老子一看到你就会想到你那个狐媚子,你为什么不去……。”

    一个“死”字还没说出口,就被随后赶来的云帆一拳打倒在了地上。

    孟一楠赶紧拦住了他,“云帆,住手,他是我爸。”

    云帆指着一滩烂泥似的孟建设骂:“你看他哪一点配当你爸?”说着话,又对着孟建设的大腿猛踹了两脚:“混蛋,今天是你儿子十八岁的生日,你不祝福他也就罢了,你居然还敢打他?你自己说,你哪一点像个父亲?”

    孟建设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两句,头一歪就昏睡了过去。

    孟一楠刚准备弯腰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却被云帆拦住了,“别惯着他,让他躺着。”又心痛地摸了摸他那张已经浮出五根手指印的脸,“疼不疼。”

    孟一楠笑了笑:“没事,我早已经习惯了。”

    这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再次让云帆心痛不已。

    又是“习惯”了。

    这世间最怕的就是“习惯”两字了。

    一旦习惯了,哪怕置身于人间炼狱都能从容以对。可努力,优秀,坚强,善良……配得上世间所有美好的孟一楠,凭什么要习惯这种该死的环境?

    时间溜的飞快,好像只是弹指一挥间,已经进入到高考倒计时了。

    所有把高考当成天梯的同学们全都像红了眼的饿狼一样,玩命似的往前冲。

    孟一楠当然也不例外。

    所不同的是,进入冲刺阶段的学子们大多有父母在身边嘘寒问暖,悉心照料,而孟一楠非但享受不了那个待遇,且还雷打不动地,每个礼拜都要去西餐厅通宵打工。

    高考固然重要,但谋生同样重要。

    云帆多次警告他,不许再去西餐厅打工了。理由是每天高强度的学习已经严重透支体力了, 怎么还禁得住劳心又劳力的通宵工作呢?

    孟一楠并不和他辩解,依旧我行我素。

    云帆终于炸毛了,跳着脚骂,“兔崽子你是不是皮痒欠收拾了?信不信我一巴掌把你抽到南极去。”

    或许是云帆这段时间的偏宠已经把孟一楠的胆儿给养肥了,他非但没觉得害怕,反而还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好主意呀,去南极还可以免费看企鹅呢,你抽吧。”

    “你……。”

    抽屁咧。

    单是那一张巧笑倩兮的小脸都已经把云少爷的骨头给酥掉了,哪里还有半分力气去抬手打人呀?

    为了挽回自己当场垮掉的男儿雄风,他只得又恨恨地说:“孟一楠,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敢去打工,我就让那家西餐厅彻底从临川消失。”

    孟一楠轻轻柔柔地笑,“你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让临川市所有的西餐厅都集体消失吧。好了,云帆,别生气了,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是个男人,总得要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吧。”

    “你要想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就应该好好的备战高考。”

    “放心,我一定能考上最好的财经大学。”

    “为什么一定是财经大学?”

    “因为……。”孟一楠的眼神暗了暗,但随即又被他不动声色地敛了下去,“因为我对数字很敏感,天生就是算账的料。”

    “这么自信。”

    “必须的。”孟一楠仰了仰下巴,漂亮的眼睛里满是自信的光彩。

    真是可爱到爆。

    云帆又想亲他了,脑袋下意识地刚往前一凑就被理智拦住了,“傻x,他可是一个纯情无比的小处男,你要是吓着他了以后连朋友可都没得做了。”

    他只得及时刹车,抬手,揉了揉孟一楠的后脑勺,“好,那我就静候你的佳音了。”

    孟一楠不想让他没事就抓着自己的脑袋当篮球盘,赶紧退后一步说,“你说你一个学渣,居然也能意识到高考很重要,真是难得呀。”

    “听清楚了,我只是觉得高考对你很重要,所以才会紧张,才会上心。”云帆一本正经地注解。

    话说这位半路捡来的野生哥哥,还真是亦兄亦父,当之无愧。

    一天,孟一楠无意中向他感叹,说想要一本珍藏版的“高考复习大全科”,可惜已经卖脱销了,即使有钱也很难买到了。

    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却在意了。

    当天晚上,云帆亲自开车转遍了临川市的大街小巷,终于在一家濒临倒闭的小书店里把那本书买到了,然后又连夜把书送到了孟一楠的手里。

    孟一楠盯着他那副风尘仆仆,满脸疲惫的样子,只觉得气噎喉堵,嘴唇翕动了很久也没有发出一个音节来。

    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即使他未来的人生注定是暗黑而且沉闷的,但有这一段被云帆宠溺的,浓墨重彩般的回忆,也算是不枉青春,不虚此行了。

    三月初,万物复苏,春意萌动。

    作为自然界的灵长类动物,云帆首当其冲,率先把一个“春”字发挥得缠绵悱恻,淋漓尽致。

    孟一楠的一次回眸,他躁动了。

    孟一楠的一次浅笑,他梦遗了。

    孟一楠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一凝眉,都能轻而易举地让他那胯下之物雄起雄起再雄起。

    发春还不算,他还不定期的抽风。

    星期三放学后,他放着自家那个舒适而又安全的保镖车不坐,非要贱兮兮地骑着孟一楠的自行车,亲自载着他回家。

    并且还美其名曰:要体验一把护花使者的使命感。

    孟一楠没办法,只能依着他。

    李晓何威更没办法,只能把车开的像蜗牛一样,在他们的身后慢慢跟随。

    突然,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呼啸着越了过去,又“嘎吱”一下掉头,拦住了正在卖力蹬自行车的云帆。

    车门推开,一个身材高大,体型微胖,圆头圆脸,衣着花哨的小青年走了下来,他盯着云帆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开始鬼叫起来,“云少,果然是你呀,我还以为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人了呢?你这是什么套路呀?怎么还骑起自行车了呢?”

    来者,正是袁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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