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霸总变成黏人哭包[穿书]: 11、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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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翎身材很有料,肩膀宽阔,胸腹肌肉块垒分明,两条隆起的人鱼线延伸到浴巾底下。

    长腿迈动间,那条浴巾摇摇欲坠,甚至在某个角度,柔软的浴巾还贴合出了硕大的形状。

    时笛觉得自己的目光都没地方放了,可实际上,她在不由自主地顺着腹肌往下看。

    “你来干什么?”时笛咳了咳,努力严肃。

    傅翎拉住她的手,低声说:“洗澡澡。”

    时笛:“……”

    很好,微微燥热的血液顿时凉了。

    她转过身重新整理了下面膜,奇怪地问这位小雏鸟:“你为什么不去自己的浴室?”

    之前傅翎都是在主卧浴室洗澡的,跟她互不干扰。

    今天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傅翎睁着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黑眸中漾起欢喜,像看着这个空间之中最珍贵的宝物。

    “老婆也在,和老婆,一起洗。”

    时笛差点没站稳滑倒。

    她勉强稳住,低头看了眼手机屏幕中脱得光光的、粉嫩嫩的小霸总。

    小傅翎手里还捏着一只奶黄色小鸭子,捏一下,小鸭子旁边就蹦出一个对话气泡:“嘎。”

    好吧,对现在的傅翎来说,“一起洗澡”的概念,或许跟和这只鸭子一起玩水没什么区别。

    时笛洗干净手,抖了抖指尖的水,朝后摆摆手:“你喜欢在这儿,就在这儿慢慢洗吧,我下楼了。”

    “老婆……”委屈的声音微微颤抖,时笛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停下步子。

    没办法,天命之子嘛,情绪要照顾好,星星才能掉得多。

    时笛想了想,把蓝牙拿过来提过来放在门边,环着手臂靠在门框上,跟傅翎说:“一个人洗澡有什么好怕的。放歌给你听,你想听什么?”

    傅翎乖巧地站在花洒底下,只不过还没打开水。

    他思考了一下,没有说话,倒是用那把低沉的好嗓子轻轻哼了一段旋律。

    旋律很熟悉,时笛愣住了。

    这是她以前发呆时最爱放的背景音乐,《overtherabow》。

    是巧合?

    还是说,傅翎的失忆症状太不凑巧,别的事情忘了大半,偏偏记得不重要的细枝末节?

    时笛犹豫了一下,还是没给他放这首歌。

    用音箱打开了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时笛就面无表情地下楼了。

    小雏鸟只适合听这个。

    没多久,浴室里响起活泼的歌声。

    “两只老虎爱跳舞,小兔子乖乖拔萝卜~”

    “我和小鸭子学走路,童年是最美的礼物~”

    傅翎呆愣住,好半晌,呆呆地打开花洒涂沐浴露。

    -

    a市,首都艺术大学。

    晚自修快要结束,时安沁坐在窗边,姣好的侧脸映在玻璃上,和窗外繁盛的几枝早樱交融在一起,画面美好清新。

    她只是坐着,却让人忍不住屏息痴看。

    这就是美貌的力量。

    院主任抱着书夹,从教室外经过,看到这幅画面也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这位气质端方的中年女博士露出一个浅笑,欣赏地看着这位学生。

    果然,赴意的比赛名额给时安沁是对的。

    她的美貌在外国的舞台上,一定能以东方人的美丽惊艳众人。

    想到自己在跟时安沁告知交换生的事情时,时安沁惊喜又受之有愧、害怕自己会名不符实的模样,院主任觉得更加满意了。

    这个孩子,不仅家世好,外貌条件好,还十分心地善良。

    院主任当时就安抚她说,这个名额非她莫属,也只有她,才有夺冠的潜力。

    时安沁这才甜甜地笑了,答应要去参赛。

    院主任没有多做停留,她朝着办公楼走去。

    路上经过了舞蹈室,听见里面传来摔倒的动静。

    好奇地往里面看了看,竟然也是她班上的学生,而且,是常年考试拿第一的文静。

    文静穿着一身汗湿了的芭蕾舞蹈服,从垫子上爬了起来。

    对着镜子,她再一次起舞,旋转,每一个动作都标准完美。

    她的脸蛋虽然长得不是很醒目,但是足够清秀,而且那一双大大的眼睛顾盼生辉,有着纯稚的灵气。

    恍惚间,她就像一只小天鹅,姿态优雅,虽然不够骄傲,但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灵动。

    院主任的目光像是被她抓住了,忽然受到了某种冲击。

    她脑海中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个念头。

    他们选舞蹈专业生,真的是选脸蛋吗?

    难道舞蹈生一直以来的标准不都是,在舞台上容貌不突兀、技巧娴熟专业、情感丰沛符合角色吗?

    这条再基础不过的规则,为什么她之前一直没想起来?

    无论按照绩点还是平时分来算,赴意参加国际比赛这么一个重要的名额,都应该是交给常年稳居第一的文静。

    但为什么,她之前满心都是时安沁呢?

    院主任蹙了蹙眉,拿出手机拨打了校领导的电话。

    “校长,是这样的,之前跟您汇报过的那个名额,我这边考虑再调整一下……”

    -

    刷了会儿z站,时笛把面膜揭下来。

    电话响了,是没有特殊设定的默认铃声,时笛手指黏糊糊的,看也没看,用小拇指划开接听。

    沉稳的男声从里面传出来:“小笛,上次大哥生日你怎么也不回来?大哥的电话你也不接了!”

    时笛一顿,才把面膜纸在掌心攥成团,扔进了垃圾桶。

    她拿起手机应了一声:“小叔。”

    如果说时家还有哪个长辈值得她尊重,也就只剩下这位小叔时崇山了。

    时崇山小时候没有读什么书,很早就出外跟朋友去漂泊。

    时家虽然说是几代经商,但其实现在的大半家底都是时崇山打拼下来的。

    时崇山比时笛的父亲时彦秋小了十五岁,现在还只有三十五岁。

    他年轻时很叛逆,后来在外磨砺吃了很多苦头,看尽人间百态,变得极重孝道。

    回家之后,时老夫人要他把家业都交给读了更多书的大哥时彦秋去经营,时崇山也二话不说就全交了出去。

    自愿变得两袖清风之后,时崇山紧接着自考了成人教育,拿到了不俗的文凭。

    再加上他之前企业上的成功,a大破格聘请他为经济学导师。

    如今时崇山是a大知名的时教授,可鲜少有人知道,这位看上去温文儒雅的美中年教授,在年轻时经历过怎样的腥风血雨。

    时笛很敬佩他年轻时的张狂恣意,但至于后来时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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